关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,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场行为,保障从事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现就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23年3月1日起,芜湖市市辖区内的非住宅类建筑装饰、装修工程均需在开工前取得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。
二、芜湖市市辖区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或30万以下的装饰、装修工程可不申请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。
三、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。
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2年12月16日